?
?
?
?
?
?
?
?
?
?
治政办[2017]93号
?
治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治多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
行动方案
各乡(镇)政府、政府各部门:
????现将《治多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2017年12月15日
?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武警治多中队,
??????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治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印发
??????
治多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玉树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2017-2018年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为了在全县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学校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控辍保学”良好局面,切实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乡(镇)社区及教育部门要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共同推进“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的完成,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降低辍学率。确保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以上,小学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初中阶段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80%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少年100%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三、组织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控辍保学”工作,决定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南 ???阳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欧周昂江 ???县委副书记、县教工委书记
????????昂文才仁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尼玛东周 ???县委统战部部长
代吉永藏 ???县委宣传部部长
索 文 明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扎 ???西 ???县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党委书记
索南洋培 ???县委办公室主任
????????顾 祥 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尤 其 忠 ???县财政局局长
????????????普布才仁 ???县民政局局长
????????????昂卡巴松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卓 ???义 ???县司法局局长
????????????汪 利 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巴德才仁 ???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局长
????????????周 鹏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美少措毛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尕玛义西 ???索加乡人民政府乡长
格 ???松 ???扎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白玛求忠 ???多彩乡人民政府乡长
昂 才 仁 ???治渠乡人民政府乡长
????????????才仁松保 ???立新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 才 仁 ???加吉博洛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政府教育督导室,美少措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实行“双线”四层控辍承包责任制,即乡(镇)政府与村、村与村民为一线,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家长与学生为一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把控制学生辍学作为教育目标责任制主要指标列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体系,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健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制度,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和“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方针,认真做好评估验收工作及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
2、县教工委定期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交流经验。对控辍工作不力,辍学率超过省、州、县规定指标的乡(镇),在政绩考核评优选先、提拔选用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或工作严重失职,出现辍学率上升,超过省、州、县规定指标的乡(镇),要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
3、各乡(镇)政府把“控辍保学”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健全乡(镇)村九年义务教育学生跟踪档案,包括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花名册、学生流失情况、辍学返校学生情况、学生正常转休情况及学生辍学研判分析材料等,形成乡镇政府、学校和社会良好的联动氛围。建立由行政主要领导牵头,相关人员参与的“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真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4、完善领导干部“控辍保学” “双线三包”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乡(镇)行政主要领导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并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相关制度。落实好责任承包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乡(镇)领导干部包干到村队、村队包干到户,确保流失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学习。做到时间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执法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5、加大义务教育执法力度,乡(镇)和村委干部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乡(镇)“控辍保学”相关制度,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村委干部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统战、扶贫、民政、市场管理、人社、公安、司法、财政、文化等部门要积极参与,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发《限期入学通知书》,乡镇人民政府给经过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发《行政处罚通知》,由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依法加强对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务工、经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加大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少年、儿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杜绝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务农、务工、经商等现象。
6、坚持小学升入初中的整体移交工作和异地就读回执制度;针对假期学生容易辍学的特点,乡(镇)政府和学校要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在外务工家庭;学生由监护人抚养家庭等五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档案。建立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7、广大教师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分层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业和心理辅导,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8、实施“爱心帮扶”行动,保障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让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调配现有的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妥善解决其就学问题。
9、各中小学校要做好学生核对和清点工作,控辍工作,如发现未按规定返校的学生,及时向乡(镇)政府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报,由乡(镇)政府对辍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下达“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并对辍学学生及时教育、及时劝返,使控辍工作常抓不懈,收到实效。 ??????????????????????????
10、各学校认真组织实施“教师进万家’家访行动,对推迟入学、存在辍学可能的适龄儿童、少年,组织和动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及时通过电话、短信、走访等形式进行家访,尽最大可能减少适龄儿童、少年失学。
11、各乡(镇)、学校要开展无辍学乡、无辍学村社、无辍学学校创建活动,并进行挂牌表彰。县政府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职能部门、乡(镇)、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我县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辍学率超标的乡(镇)严格按照《玉树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问责。
五、工作职责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各学校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同时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 ??
1、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对本辖区“控辍保学” 工作负主要责任,必须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搞好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安排专人深入村、队、户,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要强化政府责任,大力宣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把“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要建立起乡(镇)、村委、生产队三级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乡(镇)人民政府要与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签定禁止子女外出打工和送子女入学协议书,要严格执行“四不办理”原则(即不送子女入学,一不办理贫困补助或社会救助;二不办理住宅审批手续;三不办理外出打工证明;四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结合本乡(镇)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控辍保学” 与劝返流失生工作;要积极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依法控辍工作落到实处,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2、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搞好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工作。要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学困、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稳住“学困生”,使其学有所得;留住“易辍生”,使其安心学习;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要多渠道筹资,继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要强化师德教育,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教师的关怀,用情感感化学生、留住学生。
3、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4、县委统战部:充分发挥寺管会和驻寺干部的作用,加大对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寺现象的监管,发现的要及时劝阻,并劝返学生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5、县委宣传部:充分利用电视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广泛宣传实施“控辍保学”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法规,积极推广“控辍保学”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开设“控辍保学”宣传专栏板块,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控辍保学”工作,曝光不遵守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要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并且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负责控辍保学数据统计、档案建设,组织开展对各乡镇政府、村社的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并定期向州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责任区督学建设,把控辍保学作为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学校报告辍学情况,责任督学必须要同时签字。
????7、县公安局: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依法劝返工作。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对学生殴打或侮辱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8、县民政局:加强对弱势儿童的救助和关爱,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辍学。
9、县司法局:配合学校开展好法制教育工作,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10、县财政局:优先安排“控辍保学”工作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适时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1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1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13、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治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查禁、查封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出版物、文化娱乐项目和活动场所,优化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
14、县扶贫开发局:协助教育部门核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学生的基本数据,把保证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一项精准扶贫的重要工作,严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辍学,严防因家庭缺少劳力辍学。
15、各中小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及时向主管教育部门和乡(镇)政府报告辍学学生情况,做好辍学生家访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 ???????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根据全省控辍保学工作会议精神,召开治多县控辍保学工作部署会,统一认识,明确责任。
第二阶段:乡(镇)人民政府自查,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5日。全面排查辍学生情况,登记造册、摸清去向、下发返学通知书、入户开展劝返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第三阶段:县级督查,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深入乡(镇)社区,通过看、查、访、议的方式,对各乡(镇)从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指标控制、教育行为、日常监控、综合治理六个方面全面考核。
????第四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各乡(镇)根据自查、县级督查梳理出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双线目标”责任制,实行“七长”负责制(县级领导包乡镇、教育局长包校、乡镇长包村、村长包社包户、校长包班级、教师包学生、家长包子女),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到人。严格执行“控辍保学”工作的七项制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制度”、“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报告制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义务教育法》、《玉树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和落实,统筹安排“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入学率达标,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各乡镇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提供的数据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控辍保学”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学生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村委(社区)的控辍工作由各乡(镇)政府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执法意识,明确控辍的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在全县开展控辍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对第一次督查不达标的乡(镇),将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第二次督查仍不达标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经整改后第三次督查仍不达标的乡(镇),县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五)各乡镇上报本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在校、流失、转入转出等基本情况,汇总签字盖章后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上报新增加和减少的学生必须提供有效证明,享受营养餐的,须与营养餐实名登记相吻合。
(六)各乡(镇)政府、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各中小学全面排查2009年以来辍学学生,特别是2017年辍学学生名单,排查辍学学生基本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台帐,辍学时间、辍学原因、辍学去向,登记造册,排查工作全面、细致。
(七)各乡(镇)要成立教育执法组来具体开展“依法控辍”工作。一是依法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并劝返辍学学生复学,经劝返仍不复学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返复学通知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对去向不明学生,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对经劝说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理;二是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劳务市场,对招用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少年、儿童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个人,依法从严予以处罚;三是配合文化旅游广电局不定期对网吧等娱乐营业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顿。
(八)县委宣传部、各乡(镇)政府、教育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广泛宣传实施“控辍保学”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法规,积极推广“控辍保学”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在公路沿线、社区广场、校园周边等地点,通过标语、板墙报、宣传单、宣传栏、文化文艺活动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网、学校网站、黑板报、班队会、校园集会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控辍保学”工作。从而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学校互动的良好局面,推进“控辍保学”工作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