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衷共济 统筹发展
---治多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综述
治多因地处长江源头而得名,素有长江之源、万山之宗、百川之祖、动物王国、中华水塔之美誉。县内藏、汉、蒙、回、土等多民族聚居(其中,藏族人口占比达97.6%),是全国主体民族比例最高、海拔最高、人均占有面积最大、生态位置最重要的县域之一。
省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治多县坚持以思想引领为先导,以统筹发展为基础,以民生保障为着力点,紧密结合生态保护、牧业发展、维护稳定等中心工作,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始终打牢民族团结进步政治基础。民创活动与县域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三基”建设、综合治理、民生保障等外延性内容具体纳入民创工作之中,创新创建活动实践载体,丰富创建活动特色内涵,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夯实了工作基础。旗帜鲜明地同境外敌对分裂势力作斗争,将各种形式的外部干扰降到了最低程度。县贡萨寺十九世秋吉活佛转世灵童寻访工作顺利完成,二十世秋吉活佛坐床仪式圆满举办,为寺院稳定和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夯实了基础。建立健全督促检查、评选表彰等工作机制,落实民创工作经费300万元。
始终打牢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坚持把思想引导贯穿民创工作始终,有力推动了治多各族群众广泛认知的精神家园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突出“民族团结就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法规宣传和“反自焚”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做好“治多好人”评选工作,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纪守法的道德规范和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社会风尚。累计选树“治多好人”2期20人,挂牌五星级文明户363户;组织各类宣传教育120多期4万余人次,受众面达100%。扎实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多层次、多维度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使“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思想逐步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共识,使爱国爱教、守法持戒成为“一寺三点”僧尼始终恪守的共同信条。累计举办宗教界人士及信众宣讲培训1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多份,光盘3000多张。加强民族文化接续传承与保护。积极组织参加康巴文化旅游艺术节及玉树赛马节,成功举办首届嘎嘉洛文化旅游节暨康巴拉伊文化节。《康巴拉伊》、《娘措长调》等民俗项目跻身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县民族民间歌舞团倾力打造的治多原创歌舞剧目《嘉洛婚俗》,先后在成都、西宁等地巡演。
始终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始终把发展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第一要务,以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民族团结推动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不断优化畜牧产业结构,积极扶持合作组织、家庭牧场和养畜大户发展,推广联户经营模式,坚定不移地走生态畜牧业的路子。累计完成畜种改良3万头(只),引进推广优良种畜400头(只)。重点扶持的县扶贫联社存栏规模已超过5000头(只),实现产值205.5万元(三年分红172万元,户均受益1295元)。全县注册组建生态畜牧业经济合作社21个,发展巩固家庭牧场和养畜大户37个,各类牲畜存栏37.44万头(只、匹)。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市政、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建设加速推进;城乡路网、防洪排涝、供水供热、治污排污、电网改造等一大批重点工程相继实施;城区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市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瓶颈性制约因素日趋缓解;110千伏电网实现联网运行,彻底改变了治多“守着长江没有电”的历史。城镇建设取得新进展,获批“全省文明县城”荣誉称号。
始终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群众基础。始终把民生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每年将财政收入的85%以上用于民生改善。扶贫,组织实施总投资1.8亿元的整村推进、易地搬迁、产业恢复、牲畜投保、商贸融资、医疗救助等扶贫项目。全面完成“两线合一”,锁定贫困人口9791人,贫困户项目覆盖率100%。筹资2037.86万元整体购置结古镇区德吉商业广场,租金收益全部用于贫困人口的扶持发展。组织实施贫困家庭重症病患和残疾青少年医疗救助工程,累计救助病患1248名,实施手术343例、康复治疗163例。全县累计实现减贫3868人,退出贫困村1个(索加乡君曲村)。就业,全面落实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组织技能培训4621人次,实现劳务输出6874人次,城镇就业1156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农民工薪资清欠率达100%。教育,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和“1+9+3”经费保障补偿机制,启动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财政用于教育事业的各项投入达4.52亿元。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2%。卫生,医改任务逐一落实,就医难、报销难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力保障。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和城乡居民健康普查工作进入攻坚收尾阶段。财政投入卫生事业发展资金达1.42亿元。社保,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实现一体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参保率分别达99.8%和97%。养老,高标准实施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供养政策,555名“五保”老人实现集中供养全覆盖。住房,投资2.58亿元建设城镇廉租房、公共租赁房、游牧民定居房及奖励性住房4115套,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始终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维稳责任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致力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开展平安治多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力整治涉黄涉赌乱象,推行“一村一警”模式,商贸市场、“一寺三点”等维稳薄弱环节有效加强,刑事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捣毁赌博窝点131处,销毁赌具600多件,警示教育5000多人次。六五”普法顺利验收,“七五”普法全面启动。司法工作获评“全国法制宣传先进县”、“全国人民调解先进单位”和“全省法治文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加强和谐寺院建设。 按照“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积极推进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村寺管理实现“六个同步”(即:组织管理、舆论引导、矛盾调处、公共服务、寺院换届、管理机制与村社同步实施),寺院活动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了党委和政府手中。全面推进村寺并联治理工程,一寺三点429名僧尼全员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四通三保(即:通水、电、路、讯;纳入医疗、养老、低保体系)。从优落实一寺三点民管会工作经费15万元,主任(副主任)年报酬12000元、其它成员9600元,协调落实寺院僧尼生活补助500元以上。健全完善《寺院监督管理办法》、《僧人请销假制度》、《外来朝拜人员登记》和县级干部联系宗教界人士等制度,明确规定村社不得干预寺院事务、寺院不得插手村社政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坚持抓早抓小抓细,及时掌握社会动态,认真排查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隐患,切实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前沿,消除在萌芽状态。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0多起,调处化解390多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96%以上。
始终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组织基础。推进“三基”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行“一线工作法”。26名县级干部担任26个村(社区)“第一书记”,抽调98名机关骨干组建扶贫工作队,44个机关党支部与村(社区)党支部联姻结对,实现联点“双帮”全覆盖。协调项目资金1000余万元,落实帮扶资金(物资)160多万元,扶持集体经济7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完成县乡换届选举,所有提名人选全部满票当选。坚持把熟悉民族政策、会做群众工作作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必备条件,注重优化民族结构,新任领导班子中非主体民族比例高达20%。提升党员干部基本能力。启动百名干部培育工程,挂牌成立“三基”干部分院,首期培训村级后备干部35名。组织省州调训17期104人次,邀请省、州讲师团授课4期800多人次。分层次举办村“两委”、扶贫工作队、业务骨干培训班4期,参训400余人次。加强基层基础保障。全县20个行政村高标准服务场所覆盖率达90%;推行村社“两委”月酬制,全额落实村社运转经费,建立贫困党员关爱基金,定期发放“三老”干部补助,全面实现村级“一定三有”、社区“四有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