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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 税
复议受理
治多县政府网站:http://www.ytsyzw.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5/8/27 1: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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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复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税务行政复议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证据并提出答辩书。
(二) 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